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楷主持召开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飚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张楷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欧利坚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王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处级干部出席会议;局机关科室正副职、各县局主要领导、二层机构正副职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人事部门全体人员、近三年退休的处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欧利坚指出,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方式,也是人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渠道,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本轮巡察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六届市委组织开展的第二轮巡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桂林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见行见效的务实举措,是确保我市“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是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能责任的有效途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在自我革命、综合监督和管党治党中的战略作用,大力推进清廉桂林建设,不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欧利坚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国土安全、生态修复、能源保障、资源节约集约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市委将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巡察,并配合自治区以“地厅联巡”的方式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开展区、厅、市、县巡视巡察“四方联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扛稳政治责任,查找政治偏差,在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同时加强对巡察干部作风和纪律监督,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张楷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重点在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根本任务是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张楷强调,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承担的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治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和推动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王飚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监督检查,也是支持和帮助。对此,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要严肃认真的对待巡察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得力,工作上主动。要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精心组织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巡察工作,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发展的真实情况。要把接受巡察作为强化党性教育、锤炼党性修养、经受组织考验的机会,全力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市自然资源局工作3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8078321601,邮政信箱:桂林邮政12号信箱。同时,在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南楼1楼大厅、象山区中山南路88号金荣大厦1楼大厅、象山区湾塘一巷6号5楼楼梯口、象山区中山南路21-7号3楼大厅、象山区雉山路72号1楼楼梯口、象山区崇善路6号1楼大厅、秀峰区中隐路31号2楼楼梯口、七星区桂磨路创意大厦3楼308室门口、七星区骖鸾路23号3楼325室门口、七星区普陀路59号1楼大厅、叠彩区中山北路147号3楼走廊尽头、雁山镇雁中路师大路口雁山分局1楼大厅、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1号4号楼4楼4402室门口等13处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9:00—12:00和14: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