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秀峰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全面系统原本学、深入细致示范学、会议研讨交流学、学以致用提升学“四学模式”,强化对《条例》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纪法规新热潮。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健全了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并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能力,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对于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让各项规定要求落实落细,不断推进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张创说道。
区委巡察组组长曾妃全表示:“作为巡察干部,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把《条例》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巡察工作,把《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
“新修订的《条例》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县市党委巡察对象、巡察监督内容等,为我们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提供了遵循。在巡察过程中,我们将更加注重学用结合,用《条例》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把巡察利剑擦得更光更亮。”区委巡察组巡察专员王光全说。
区委巡察办副主任谷梅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宣传和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和巡察干部深刻把握巡察精神实质,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推动巡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秀峰区:“四学模式” 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热潮
发布时间:2024-03-25 16:42:43
作者:谷梅
来源:秀峰区纪委监委
摘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秀峰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全面系统原本学、深入细致示范学、会议研讨交流学、学以致用提升学“四学模式”,强化对《条例》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纪法规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