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桂林建设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和理想信念,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决定举办主题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弘扬清风正气 建设清廉灌阳”为主题,围绕清廉灌阳建设目标,从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区、乡村、家庭等七个单元板块开展写作和摄影,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灌阳新篇章。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即可陆续投稿,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三、征集对象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及县内广大文学摄影爱好者,不限年龄职业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一)征文类
1.围绕活动主题,题目自拟。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内容真实,彰显崇廉尚廉,弘扬清风正气。
2.体裁不限,小小说、诗歌(诗词)、散文、体会文章等均可。作品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诗歌字数不限)。
3.按统一格式排版。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_GBK、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作者姓名为三号楷体_GB2312;正文为三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为固定值29.3磅,页边距上:3.7厘米、下:2.3厘米、左:2.8厘米、右:2.3厘米。
(二)摄影类
1.围绕活动主题,用镜头捕捉真实瞬间,准确表达主题内容、寓意。作品要求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2.摄影作品单图和组图(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采用JPG格式,每张不小于3M。
3.摄影作品仅可作亮度、饱和度、对比度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违背事实的技术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抄袭剽窃。若作品属于联合创作,署名作者不超过三人。
(二)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至少报送作品1篇(幅),广大文学摄影爱好者可以个人名义积极参与,报送作品时请填写附件《2022年度“弘扬清风正气 建设清廉灌阳”主题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三)参赛者可在活动时间内及时投稿,活动组织方将对作品择优推荐在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发表,发表的作品可作为截稿后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参赛者需将附件和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灌阳县纪委监委预防宣教室邮箱(gyxjs2018@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明“参赛作品”字样。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投稿作品仍由投稿者保留对作品的各项权利,活动组织方有权对投稿作品无偿发表、刊登、汇编出版使用(发表时活动组织方有权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或删节)。
六、作品评选
截稿后,灌阳县纪委监委将组织评委对征文和摄影作品分类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结果在“清廉桂林·红色灌阳”网站和“灌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公布,所有获奖作品颁发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50元)及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灌阳县纪委监委预防宣教室,联系电话:0773—4211629。
附件:《2022年度“弘扬清风正气 建设清廉灌阳”主题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file.qlgl.gov.cn/uploadfile/2022/0520/20220520113756148.doc
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