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害死人啊,我现在真的后悔死了……”2021年10月21日,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三联村党员范某某收到立案通知书后,后悔不已。
2021年8月,灌阳镇民政办在核查低保补助金时发现,范某某于2019年至2021年在负责低保补助金人员核减工作中,未及时将该村死亡人员信息上报,致使低保救助金多发。镇纪委随即展开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对象意外死亡、病故,其家庭成员不主动报告的,从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村(居)委会发现其死亡的当月起通过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作停保处理,并追回从死亡的次月起所发放的死亡人员低保金。
“唐某某和廖某某去世后,低保金仍每月打到他们的账户,你知道此事吗?”调查组人员开门见山问范某某。
“我也是收到立案通知书后才知道,仔细回想了下,那个时候村里正在忙扶贫和危房改造的事情,我就大意了,后来忙着忙着就忘记将这两名死亡人员核减,按照往年的人数和名单直接报上去了。”范某某态度诚恳地说,“我工作疏忽致使他俩去世两年还在领低保,都是我的责任,我一定积极协助民政办把多发的补助金追缴回来。”
随后,调查组又找到唐和姣和廖某某家人了解情况。
“廖某某去世后你们为什么没有及时向村委主动报告?”
“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我们以为大家应该都知道,就没有主动去村委报告。”
“廖某某去世后低保金仍每月打到她的账户,你们知道此事吗?”
“她2019年4月去世后,银行账户确实一直还能收到低保金,但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在入户走访时,廖某某家人对调查组人员说道。
通过大量走访了解情况和调取相关材料,在了解事情真相后,调查组工作人员又翻阅了近年来三联村死亡人员档案材料。经查,唐某某及廖某某分别于2019年2月和2019年4月去世,由于范某某未及时将死亡信息进行上报,导致唐某某及廖某某世后仍分别享受了28个月和25个月低保金共计15586元。
2021年12月,范某某因没有认真履行民政协管员职责,经灌阳镇党委批准,给予范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在范某某的积极协助下,多发放的低保资金已全部追回。
“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我们以此案为鉴,对全镇30个村(社区)开展专项督查,紧盯低保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进村入户开展精准监督,强化识别精准和资金监管,压紧压实民政系统履行监管职责,防范低保资金“跑冒滴漏”,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灌阳镇纪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