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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灌阳县委巡察办
摘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6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6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蒋邦立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时红秀同志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梁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梁拥政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於晓文参加反馈会议。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政治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时红秀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不够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时红秀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积极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政治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四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蒋邦立强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职能责任抓好巡察整改。要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梁拥政表示,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部认领,全盘接受,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巡察反馈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念,坚持立行立改,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抓好落实整改,严明工作责任,严格督查推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到位。注重成果转化,着力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把巡察反馈的落实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推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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