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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灌阳县委巡察办
摘要:根据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吕军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陈明德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大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巡察组副组长於晓文、巡察专员唐磬以及其他巡察组成员,县乡村振兴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邓春凤、县乡村振兴局各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吕军指出,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县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紧扣“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对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治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县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向长期形成的积弊顽瘴开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沟通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陈明德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自觉监督的意识,把接受监督和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扛稳政治责任,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配合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诚恳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要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对于巡察组指出的各类问题,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深入查摆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整实改、以责任担当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要全力以赴配合县委巡察,主动反映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同步开展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监督,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时大海表示,本次巡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助于我们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各项要求,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无论是提供资料、接受询问,还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我们都要做到积极主动、如实客观。同时,我们也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乡村振兴局工作4个月。巡察期间(3月中旬至7月中旬)设专门值班电话:17376233191,每天8:00—12:00,15:00—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灌阳县A102号邮政信箱(寄件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9号单位办公楼一楼),邮编:541600。同时在县乡村振兴局大门左侧设置1个固定意见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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