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十六届灌阳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的安排,本轮巡察安排3个巡察组,利用3个半月左右时间(2024年9月下旬启动,2025年1月上旬结束),对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团县委、新街镇、县人民检察院、观音阁乡、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党校1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治理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各巡察组负责的巡察对象、负责人、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如下:
以上举报电话在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通。
特此通告。 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