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小艳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於进国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唐有英在会上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李小艳指出,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全县已售公有住房的档案管理及各单位已购房改房住房的上市交易、各单位房改房售房资金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在完成房改业务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能压紧压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实,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财政制度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党建业务工作不够熟悉,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退休党员未正常开展党组织生活,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落实上一轮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到位。
李小艳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三是加强整改意识建设。
於进国强调,一是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整改责任。二是压实责任,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在成效。
唐有英表示,对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会全盘接受,认真研究,深刻体会,在原“边巡察、边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深刻认识,正确对待。特别是本单位存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实、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等方面问题,一定会深刻分析,认真研究,抓好整改。二是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做到实事求实、绝不避实就虚;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做到警钟长鸣,立章建制,严格自律;做到定时对账盘点,限时整改销号,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任务,推动房改工作新发展。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蒋维敏以及巡察组有关成员出席现场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