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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灌阳县司法局
来源:灌阳县司法局
摘要:根据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吕军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明德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亚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县司法局各股室及各乡镇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吕军指出,政治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重点在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根本任务是督促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县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以及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向县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

       陈明德要求,县司法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接受监督与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对照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巡察监督重点,主动检视工作、反思存在问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察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责任担当诠释对党忠诚。要积极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监督,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蒋亚强同志代表局党组作表态发言,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工作,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严肃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正视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端正态度,树牢有错必改,有错必纠的意识,针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司法局工作1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10月12日至11月22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7376233191,每天8:00到12:00、15:00到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9号信箱,同时设置10个固定信箱,分别是灌阳县灌阳镇江东新区县司法局一楼大厅;灌阳县洞井瑶族乡洞井街32号(洞井司法所);灌阳县观音阁乡文明村街上018号(观音阁司法所);灌阳县西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大院内(西山司法所)。灌阳县黄关镇滨江路033号(黄关司法所);灌阳县新街镇滨江路西侧(新街司法所);灌阳县灌阳镇胜利路56号(灌阳司法所);灌阳县新圩镇新圩街203号(新圩司法所);灌阳县水车镇水车村099号(水车司法所);灌阳县文市镇建设东路001号(文市司法所)。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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