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推行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乡镇工作机制以来,给我们乡镇纪委在办案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正在整理案卷的黄关镇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小唐说到。
据悉,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审”机制,推行“室”充实力量,“乡(镇)”协同配合,三个纪检监察室各负责三个乡镇。主要围绕指导乡镇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帮助联系乡镇抓住工作重点,理清总体思路,指导办案流程。同时,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典型案例剖析、案卷汇编等相关工作。
“乡案县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知识、业务不熟练等难题,进一步提升了案件核查质效,达到了1+1>2的效果,推动了我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