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6月14日,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就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举行签字仪式,签署了《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实施意见》,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杰代表党组发言,表示党组要带头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形象,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履好职、尽好责。希望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双方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常态化开展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检察业务的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琳表示,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严守职责边界,发挥好示范引领和检查督促双重作用,确保政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协助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主动为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体作用发挥当好参谋助手。同时希望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支持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