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实现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灌阳镇纪委立足职能职责,主动介入,全程监督,严把“三关”护航“阳光低保”。
严把“宣传关”。镇纪委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各村(社区)是否充分利用村级宣传栏、小喇叭等,广泛开展低保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低保标准。在入户核查时仔细向群众讲解低保帮扶政策,对于不符合低保要求的及时清退的群众,耐心细致讲清楚理由,讲清楚政策。截止目前,对30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30次。
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办法,认真落实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严把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关键环节。明确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作为“监督员”,全程参与,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使各环节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严把“纪律关”。成立由镇纪委、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镇民政办和各村(社区)开展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救助对象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谁评议、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发生,为“阳光低保”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