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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三个紧盯”助推供销系统专项整治

作者:刘铭上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立足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派驻近距离优势,全程跟进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市供销社党组扩大会,督促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立足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派驻近距离优势,全程跟进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紧盯关键少数,力求层层落实责任。以监督“关键少数”抓监督,督促市供销社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落实,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督促市供销社制定了《桂林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及计划完成时间。并对专项治理重点4个方面20项内容,明确了4名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科室,按照职责、业务对口的原则,拟定了《桂林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清单》。认真落实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专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局面。纪检监察组实行每周定时或不定时到市供销社坐班制,利用派驻监督近距离优势,经常与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进行谈心谈话,了解专项治理工作最新进度和情况,督促和推动市供销社深入直属企业和各县区基层社开展调研督导工作。

  紧盯关键环节,做到有的放矢。对照专项整治“路线图”,围绕社有资产运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多过问、多提醒、多督促,通过重点监督保证专项整治方向不偏、蹄疾步稳。要求市供销社和各县区供销社对资金项目的自查形成签字背书,要求“一把手”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或没有发现问题都要签名留痕,增强关键环节的责任传导。督促市供销社对全市供销系统2013年至2020年财政拨付资金项目进行核查和梳理,结合市人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结果,对新网工程、农合联、地头冷库、综合改革、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等144个项目进行逐项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17个,提出整改措施17条。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往年巡察反馈的问题,纪检监察组提出一些监督方面的意见,积极会同四室,梳理出全市供销系统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和资金管理使用等四个方面的典型问题事例,与督查通知一起分发给各监督检查室和相应的县区纪委监委,供各级纪委监委参考,便于更好地开展专项治理监督工作。同时努力深挖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督促提醒市供销社党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以案促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资金管控,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全市供销系统政治生态不断净化。

  紧盯问题整改,确保供销系统自查自纠取得实效。针对全市供销社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供销系统前期自查自纠工作推进比较缓慢等问题,督促市供销社于2021年7月21日及时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约谈会。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到位等3个方面突出问题,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各直属企业、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各级领导“三包”(包点、包查、包改)要求,推动自查自纠不断深入,要求市供销社系统各级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放下思想包袱,深入查找自身问题。集体约谈会后,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自查自纠工作有了明显加强,市供销社本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4条,其中政治建设方面10条,监督制约方面8条,社有资产流失方面5条,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条。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制度机制4条,开展以案促改一次。通过督促整改,使纪检监察机关和供销合作社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努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强监督助力创城复审
细化工作措施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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