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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作为一名检察干警,理应懂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各项规定,案件通报中的事例使我更加清醒认识到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理应懂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各项规定,案件通报中的事例使我更加清醒认识到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

  “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从点滴之处检视修为,从细微之处校正偏差,筑牢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为充分发挥违纪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检察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全区检察机关2021年11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和《关于5起检察人员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逢问必录”要求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强化廉洁意识。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洁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检察工作当中,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严明纪律规矩,持续转变作风。要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严明各项纪律规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好局。

  三要以案为鉴,提高廉洁意识。要时刻绷紧“廉政弦”,处处讲廉洁,时刻谨记维护好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把家风建设和党风建设结合起来,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以廉洁家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下一步,该纪检监察组将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好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以案为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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