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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政治建设的统领性和先进性,从精从准强化政治监督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好政治监督的责任使命。

  2021年,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好政治监督的责任使命。

  一、把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40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政治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会议等6个全会(党代会)精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史学习教育、“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巡视巡察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换届纪律、正风肃纪工作、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餐饮浪费、营商环境、绩效考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下半年经济工作及研究谋划明年工作情况、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村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整治、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事谋私、为基层减负、作风建设、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禁毒、意识形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29项专项工作情况。

  二、细化贯彻落实举措。在积极履职尽责的同时,与驻在单位党组及机关党委、纪委各单位建立了双向互动联系机制,注重加强与单位的沟通交流,工作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与驻在单位共同形成工作合力。每季度根据市纪委下发的《政治监督重点工作建议》,并结合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实际,制定《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政治监督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反馈表》,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实行清单台账管理,避免落实政治监督“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尴尬。共制定4份监督检查反馈表,将40项重点政治监督工作细化为156个工作措施,发送至局党组及局属各支部贯彻落实。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会同局党组专题召开了落实政治监督工作推进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等4次,强化高位推动、系统推动责任落实。共收回反馈表56份,佐证材料844份。

  三、精准聚焦重点问题。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把中央、自治区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漓江全流域保护治理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并细化5项具体任务,每季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2个,发送整改函4份。将巡视、督查相互融合监督,针对自治区巡视反馈存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未完成的问题,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嵌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桂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专项督导工作方案》,抽调纪检监察、生态环境、绩效督查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1个综合协调组,重点对2016年、2018年、2021年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167件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责任单位责任压实情况、整改工作进展、验收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着力排查责任落实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2022年2月,全市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举报件办结率由59.47%提升至95.2%,三轮举报件办结率达到98.4%,办结率位居全区第一。监督检查组创新推动销号备案制、领导包案制、整改联动制三项制度落地。监督检查组创新推动销号备案制、领导包案制、整改联动制三项制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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