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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强化自然灾害资金监管  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作者:蒋敏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主动约谈、专项检查、跟进监督开展自然灾害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主动约谈、专项检查、跟进监督开展自然灾害资金监督检查, 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主动约谈,压实主体责任。截至6月21日,桂林市受灾人口560327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38915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5878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86561人,倒塌房屋间数286间,严重损坏房屋间数346间,一般损坏房屋间数1895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7140.05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13684.02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2412.67公顷,水产养殖受灾在面积100.37公顷,林地受灾面积58.1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69640万元。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自灾害发生以来,主动约谈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督促市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统计、申报和保障工作。

  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履职尽责。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科室做好我市行政区域内受灾情况的统计及救灾资金需求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做好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受灾情况的统计及救灾资金需求,并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向自治区申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央、自治区分别下达桂林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万元、1030万元,负责科室在收到资金文后利用周末时间进行紧急办理,确保救灾资金第一时间下达至相关城区,并督促相关县(市、区)尽快组织落实救助工作,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跟进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群众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当前防汛和疫情应对能力。桂林市安排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资金245万元、采购防洪排涝泵车175万元、防汛工作专项经费32.54万元。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市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救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核救灾资金的使用计划,积极做好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已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资金采购一批食物和衣物物资陆续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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