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蓄湖工程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问题整改到什么程度了?现在恢复土地原状了吗?”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阳朔县,针对耕地“非农化”突出问题进行督察整改时,向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询问道。
此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在日常监督中指出,桂林市存在3个耕地“非农化”问题。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运用“四项协同机制”,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立即开展监督检查,成立专项督导组赴阳朔、平乐开展督导。督导组先后约谈两个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相关负责人共6人,调阅涉及阳朔县和平乐县的3个项目相关资料30余份,并实地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整改进展,督促两个县局压紧压实责任,加快整改步伐,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监督检查阳朔县城区河湖水系连通骥马调蓄湖工程拆除整改情况
监督检查阳朔县防洪治涝栗木河工程游泳池拆除整改情况
监督检查平乐县“原味漓江花海”项目拆除整改情况
近年来,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监督重点,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反馈问题以及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把发现问题、落实防控、完善制度贯通起来。通过联合监督,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不定期前往各县(市、区)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导,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截至目前,共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检查18次,下发工作提醒函6份,收到移送问题线索2条,有3 个单位、6 名责任人受到追责问责。
“我们开展常态化督导,不仅要解决耕地保护领域存在的业务问题,还要关注因组织实施不科学、乱铺摊子等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深入排查问题线索,督促各有关单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严厉打击对各类破坏耕地行为的同时,对其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一体纠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