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制订下发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成立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突出以学铸魂。党组带头学,开展集中学习3次,举办1期为期2天的读书班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带头讲好党课7次。党支部跟进学,共开展33次支委员会、22次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10次。5个离退休党员结合实际,完成了党纪教育部署及阶段学习,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到退休第一、第二、第五党支部讲专题微党课,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覆盖全体党员。
突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召开全院警示教育会1次,旁听庭审2次,覆盖全体干警,通过旁听法院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触及干警思想和灵魂,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抓好廉政现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桂海碑林开展廉政现场教育活动,用活用好桂林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和廉政文化资源,增强党员历史文化底蕴,厚植廉洁根基、涵养廉政品格,不断增强崇廉拒腐、清正廉洁的内生动力。
联建共建融入学。将党纪学习教育有机融入全市法院“先锋领航·法耀山水”党建联建共建活动,将集中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上廉政党课作为联建共建集中活动规定内容,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贵清参加活动并讲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3次,提高全市法院党员干警学习《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市法院走深走实。
延伸职能服务学。强化“纪法同行·山水相‘廉’”清廉机关融合共建品牌建设,一方面,发挥法院职能优势,与桂林市纪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20家单位1070名党员提供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加强清廉机关与清廉社区融合共建,依托中院党建文化阵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与七星区毅峰社区、毛塘社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为党员群众开展警示教育、讲好廉政党课,促进党员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廉政自觉,共同推进法治社区、清廉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