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全面排查微信群基本情况及群内舆论动向,梳理整合功能相似的微信工作群,教育干部职工及时退出解散僵尸群......”近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向某综合监督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此前,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收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纪检监察室转来反映该单位韦某某的违纪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发现,韦某某在未经证实相关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包含他人家庭信息不实信息发至微信群,随后该信息被转至该单位的微信工作群,后被层层转发散布到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最终导致信息的扩散造成不良影响。
“作为新闻媒体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去核实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并通过舆论监督的手段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整改。但是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网络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有关事实的真相,也要充分认识到网络的不可控性,未经证实或者不实的信息通过网络传播会造成信息的扩散,造成不良的影响......”事情核实后,鉴于违纪情节轻微,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向有关单位制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全体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充分认识到在网络发表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危害性;加强微信工作群的管理,组织专人全面摸排微信基本情况及群内舆论动向;强化警示教育,选取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强化干部职工警示震慑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地多发的网络使用不当造成的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告诫我们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不能仅局限于日常工作生活,还应包括网络空间。下一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把规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