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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以专项监督为抓手 推动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推动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以常态化监督守护漓江的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推动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以常态化监督守护漓江的绿水青山。

  一是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聚焦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盯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工程进展,积极跟进监督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乱搭乱建、生态修复、旅游秩序等工作,对磨盘山码头、竹江码头等开展明察暗访19次,谈话了解4次,发现问题10个,制发监察建议书4份。对驻在单位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围绕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蚂蟥洲、大小洲生态修复项目,排查项目17个,涉及资金3.78亿元;对照问题开列清单,每周动态更新项目的实时情况,摸清底数。跟进监督蚂蟥洲生态搬迁项目,助力稳步推进蚂蟥洲生态搬迁项目。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居民调查的方式,听取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专题汇报,走访搬迁对象3户6人,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3条。通过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票制票价改革项目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助推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票制票价改革项目提质增效。“组局”联动、“组地”联动,运用实地督查、听取汇报、询问了解等方式到灵川县大圩镇、雁山区大埠乡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违法养殖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排查近三年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摸清底数。督促漓管委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四乱”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梳理,查摆问题,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梳理出整改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全面落实整改。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营商环境、港航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开展专项督查、与漓江游船企业老板面对面座谈2次等,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优化漓江旅游营商环境。

  三是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对漓管委及各二层单位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去年以来的接待费、培训费、工作餐等支出情况,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制度执行上存在的漏洞;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查阅财务凭证156本,发现问题9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谈话了解9人次,制发监察建议书3份。

  四是开展政府平台公司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政府平台公司项目资金问题开展专项督查3次,发现问题2个,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积极压实、层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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