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是如何指导监督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监督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和廉政风险?”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春平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说道。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到市公车管理中心开展公车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压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主管部门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扎实开展规范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
“开展此次监督检查,同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彻底遏制私车公养问题和党员干部作风工作整治一体推进,紧盯违规租车、公车私用、公车私挂、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问题,主要通过与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面对面谈话、交换工作意见、实地查验、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落实落细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春平说道。
据悉,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务用车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一是组织市本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公车管理部门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桂林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研究制定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梳理11个廉政风险问题,组织市本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公车管理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具体实际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完善有关制度。三是制定完善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将联合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落实情况和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