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相关问题线索,并组织专人开展核查,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部门,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为桂林市的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环节,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制发专项整治相关文件,明确围绕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三个方面,聚焦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资产购置不规范、资源处置不规范等具体内容,细化举措、框定范围,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通过“组局”联动,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7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1个,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该组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重点清理整治村集体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围绕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期限等内容,对全市17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督查,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查+改+治”一体推进的方式,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治整改、健全制度的“全链条”工作机制,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为深化标本兼治,针对村集体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工作提示函,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出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等制度2项,推动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最终目的是推动落实整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整治工作,紧盯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拧紧农村集体经济“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