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处分决定时,我顿时陷入了迷茫和沮丧,但组织没有在我犯错后对我区别对待,感谢组织为我解开心结……”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回访教育时向回访的工作人员敞开了心扉。
今年以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要求,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深做实,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抓实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入认识工作中的错误和偏差,引导被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切实履责。
一是做好回访教育准备工作。通过查看案卷等方式,认真研究回访对象的性格特点、案件的案情,充分掌握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形式,向被回访对象所在单位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现实表现等,针对不同对象量身制定回访计划,做到“一人一计划”,明确回访教育谈话的切入点和主要思路。
二是注重回访教育方式方法。针对回访对象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向回访对象宣传党纪、政纪处分知识,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有思想顾虑的认真开导疏解,在回访谈话中做到语气随和,切实帮助回访对象端正心态,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做好回访教育归纳总结。回访教育工作结束后,做到回访对象一人一档,将回访谈话记录、回访照片资料等材料统一归档。同时做好归纳总结,认真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坚决杜绝回访工作千人一面、随意化、简单化,真正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案。
“干部犯错后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错误要给予相应处理,改正了要给他机会。”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道,回访教育登记表、访谈情况表、回访评价意见表等资料会及时归入回访档案,作为受处理人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回访教育成果进行不定期“回头看”,对认识仍不深刻、工作消极的对象进行再回访再教育,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强化教育引导,激发受处分党员干部勤廉干事“内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