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机制,改进方法,重点围绕财经法规政策落实与执行情况,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为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廉洁财政意识。督促市财政局将廉洁纪律、财政财经纪律纳入支部党课教育、财政大讲堂、各项培训等活动,推动市财政局廉洁教育常态化、警示教育动态化。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对市财政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教育领导党员干部严守财政财经纪律底线、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守好政府的“钱袋子”和民生保障的“命根子”,把宝贵的财政资金始终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强化日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围绕“过紧日子”“三保”保障、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兑现等方面,紧盯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支出、财务监管等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财政财经纪律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财会监督检查,动态监控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确保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资金监督全覆盖,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深入挖掘表面问题背后的履职不力、违规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工作建议,督促立即整改,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等开展主动约谈5人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纠“四风”树新风明察暗访专项检查4次,对驻在单位“三公经费”财务会计凭证进行抽查,发现差旅报销、公务用车、住宿挂账等问题3个,提醒谈话1人。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2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