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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队伍。

  今年以来,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通过逐章逐节研读,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明确行为底线,增强廉洁意识。通过支委(扩大)会领学、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从思想根源上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坚定。共开展支委会学习8次,党小组集中学习42次。组织开展“扬清廉家风,筑廉洁防线”“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6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制定《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规定涵盖社交活动、生活作风、社会交往等多个方面,如禁止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聚会;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网络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等。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或党纪处分等,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管理。在单位内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认真反思自身行为,主动查找是否存在潜在的违纪违法风险。由班子成员组成的专项监督小组,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相互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督渠道;将作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成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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