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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回访教育让“掉队”干部重拾干劲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执纪问责综合效果,兴安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以暖心回访唤醒干部为民服务初心,以谆谆教导促进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

  “当时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迷茫。我背上了处分,我的工作要怎么开展?”

  “组织对我很关心,在工作中帮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我现在彻底卸下了思想包袱,开展工作也越来越顺利,更加明白身为党员干部,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明亮的办公室里,一场暖心回访让兴安县崔家乡一干部李某向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敞开心扉。

  惩处有力度,教育有温度。为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执纪问责综合效果,兴安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以暖心回访唤醒干部为民服务初心,以谆谆教导促进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共对69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关爱回访。

  为了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拾信心,县纪委监委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受处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教育。通过登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向回访对象个人和所在支部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现实表现情况,对处分影响期等情况做出相关解释,肯定受处分人员在平时工作上付出的努力,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唤醒对组织的信任,感受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干部之家”的温暖,增强其继续为党和人民工作的信心,重新激起干事创业积极性,重整行装“再出发”。同时,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反馈有关情况,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力求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县纪委监委还将党的纪律政策宣传贯穿于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重要规范,不断增强行为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此外,建立健全案件回访台账和回访登记制度,根据回访对象的现实表现及整改情况、所在党组织及同事的鉴定评价等认真填写回访工作情况登记表,建立教育回访工作档案,将回访教育成果综合运用,作为干部考核、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能够改正错误且担当有为、表现突出的干部,明确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不受影响,并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用。

  下一步,兴安县纪委监委将对关爱回访教育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将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避免“一问了之”,推动关爱回访教育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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