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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召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推进会

作者:骆兰珍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11月2日,阳朔县纪委监委组织9个乡(镇)纪委书记、1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推进会,压实同级监督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11月2日,阳朔县纪委监委组织9个乡(镇)纪委书记、1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推进会,压实同级监督责任。阳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彭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布置了阳朔县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工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阳朔县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各乡(镇)及综合监督单位自觉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第一时间组织乡(镇)及综合监督单位学习上级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要求,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要紧盯“关键少数”的责任落实和权力运行情况强化监督,督促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集体商议、民主决策,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用好用足提醒谈话等方式抓牢“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善于总结经验和规律,以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督促“关键少数”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并以“头雁效应”带动“绝大多数”自律自省,树牢优良作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律人者先自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成员之间要及时咬耳扯袖,强化警醒与责任落实,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忠诚履行肩上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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