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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绩效促成效 恭城县首次将“打造精品案件”纳入绩效考核

作者:费柳洁 莫建荣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恭城县纪委监委首次将“打造精品案件”纳入绩效考核,坚持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动态管理、全程考评、实时督办,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恭城县纪委监委首次将“打造精品案件”纳入绩效考核,坚持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动态管理、全程考评、实时督办,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培训练兵,促能力提升。以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为根本,多渠道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在培训上,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小组“微课堂”、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开展培训共100余人次,组织外出培训班2期,做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在练兵上,注重多岗锻炼,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根据干部知识结构、从业经历、能力水平分批开展干部交流,形成优势互补。推荐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锻炼、到基层历练,增强斗争本领。今年以来,对委机关干部进行岗位内部调整10人次,推荐4名干部到市级、区级纪委跟班学习。在帮带上,深入推行“1+3+4”协作机制,将全县9个乡镇划分为3个协作区,通过日常工作传授办案经验技巧。

  抓监督管理,促全面规范。明确精品标准,以科学管理培育精品。一是成立精品案件集体评选评查小组,制发《恭城县关于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对各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纪委选送的案件,集体评查小组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对所有案件全面严格“体检”,逐项进行“考核”。根据工作实践精准设置87条红色预警,如“责任认定不准确、不恰当的,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扣5分;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扣25分。”“证据存在瑕疵或者链条不完整,但不影响违、纪违法事实认正定的,酌情扣1-5分”。二是把年终绩效考评作为案件质量关的具体实践,对监督执纪工作、“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设置考评细则和评分标准,同时设置加分项,对自办案件、获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进行加分。进一步增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营造比学赶超的高质量办案氛围。

  抓检查评查,促改进完善。按照“1+3+4”模式,组织指导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9个乡镇纪委对2018年至2019年部分案件及2020年以来办结全部案件审(调)查卷开展自查自纠,以经常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手段,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通过督促学习、严格管理、科学评查以及反馈沟通、督促改进,促进了工作良性循环。评查组根据评查综合情况,将评查案件划分为A等、B等、C等、D等四个等次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制作成《案件质量评查评分反馈表》反馈给相应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督促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荐报送参评精品案件38件,发出《案件质量评查评分反馈表》38份,提出反馈意见60条,要求各相关办案部门在年底前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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