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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持续“亮剑”集中整治酒驾醉驾

作者:马立波
来源:全州县纪委监委
摘要:全州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持续“亮剑”严查,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全州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持续“亮剑”严查,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关口前移,开展集中整治。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把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纠“四风”、树新风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着眼“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扎实开展推进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立案23件,结案15件,处分15人,通报7人。

  立足职责,加强沟通协作。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数据沟通共享机制,通过行政处罚名单与大数据的比对,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排查出来,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启动快查快结程序。2021年以来,通过大数据监督比对共筛查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30余条。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督促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监督检查,并进行网络直播,短短两个小时,总在线观看率突破12万人次。

  强化宣传,注重源头预防。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所属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要求有党员干部被查处的单位召开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剖析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因酒驾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做出深刻检讨。在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严禁违规饮酒、违规吃喝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刊载节前提醒文章30余篇,全县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共签订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4698份,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反四风”承诺书14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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