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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近日,兴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唐波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该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近日,兴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唐波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该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专项报告指出,该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政治使命和职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专项报告显示,县监委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工作摆在第一位,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全县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深化“抓系统、系统抓”,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实行“室组地”联动,不断凝聚扶贫领域监督强大合力;创新监督模式,开设电视问政节目,直击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探索推动监督治理提质增效。201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5件,给予政务处分60人,移送司法4人,制发监察建议书15份。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是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监察法实施的具体实践,意义十分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对此次县监委报告专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全票通过了专项报告。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兴安县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职责,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开拓创新,内外兼修,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兴安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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