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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签订承诺书 坚决向违规饮酒说“不”

作者:阳琼珍
来源:平乐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平乐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职人员、党员酒后驾车违纪违法案件26件,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拧紧思想认识之关,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组织签订平乐县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的通知》,围绕7大方面情形进行庄重承诺,旨在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我承诺不以任何名义、搞变通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不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饮酒后绝不驾驶机动车……”日前,平乐县纪委监委组织8036名党员干部签订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

       今年以来,平乐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职人员、党员酒后驾车违纪违法案件26件,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拧紧思想认识之关,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组织签订平乐县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7大方面情形进行庄重承诺,旨在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小酒杯折射出作风建设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

       为强化作风建设,平乐县坚持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通报曝光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用活监察建议书,围绕党员干部酒驾多发的部分乡镇及部门,下发2期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乡镇及部门做好整改,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充分发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拒绝违规饮酒上的头雁效应。日前,平乐县在开展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中,针对部分领导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县委书记周政英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乡镇党委书记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拒绝违规饮酒的表率,自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将好作风弘扬到干事创业中去。

       加强横向协作,强化纵向监督。平乐县加强与公安、交警、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的横向联动协作,对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及时与纪检监察机关共享。同时,充分开展“室组地”纵向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收到交警部门移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线索35条,围绕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检查12次,查处党员干部26名。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开展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以最严格的监督践行‘承诺’。”平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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