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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作者:涂川 时梦雯
来源:灵川县纪委监委
摘要:12月28日上午,在灵川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巍代表县监委作《灵川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这是县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巍代表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

会议现场

  12月28日上午,在灵川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巍代表县监委作《灵川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这是县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2021年,县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县监委的专项工作报告既报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做法成效、工作体会,又报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全面展示县监委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监察监督向扶贫领域覆盖的生动实践。

  报告指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县监察委员会立足职能职责,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中心任务,尽锐出战、全力以赴,通过坚持专班专抓,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第一职责做细做实;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综合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抓实问题整改,推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等监察监督举措,助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实现圆满收官。2018年以来,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3件,给予政务处分30人,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

  报告表示,县监察委员会将以促进实现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任务,持续立足职能职责,忠诚履职担当,毫不松懈抓好脱贫攻坚过渡期监察监督,一以贯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围绕推进脱贫攻坚“四个不摘”,“一把手”违规插手民生资金和工程领域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伙同他人骗取、套取产业扶持资金、惠民富民政策资金等方面开展监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下沉延伸,紧盯监督“最后一公里”,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新奋斗的起点。李巍表示,县监委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加突出惠农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突出构建长效监督机制,让新风正气在乡村不断充盈;更加突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干部队伍,提高乡村振兴监察监督能力水平,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强化监察监督,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桂林北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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