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溪的水变清了!”
曾经的阳朔镇凤鸣片区市政污水主管年久失修出现渗漏、淤堵等问题,导致污水渗漏至凤鸣溪,影响了凤鸣溪旁居住村民的正常生活和市容市貌。
为解决排污问题,阳朔县纪委监委约谈提醒县城管局,提出监督建议跟进监督截污工程,推动问题及时落实,让生活污水流入阳朔县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排放标准,使得尾水最终排入漓江。
近日,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接到举报,漓江(阳朔段)有人趁夜深人静在江面撒网捕鱼。接到举报后,阳朔县纪委监委“室组”联动,派出三组督察组整装出发,赶赴漓江阳朔段各码头,亮出督导的利剑。
“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漓江禁渔期,督察组将不定时对漓江流域(阳朔段)进行地网式巡查。实地查看有无群众捕鱼、炸鱼,景区餐馆有无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等情况,监督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有无在重点区域张贴禁渔通告和宣传标语,禁渔区域如何开展宣传工作以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具体措施等。
3月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禁渔期工作督查8次,发现问题4个,督促整改问题2个,提醒谈话8人,约谈4人。
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枯草等一切可以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重污染空气,也影响着漓江的风光。
“伯伯,你家屋前这块菜地上堆的杂草是准备用火烧掉吗?”“不能用火烧,之前村干部来我家里发了宣传单,说乱烧杂草、树叶等垃圾是违法的,还要罚款嘞。”这是督察组到兴坪小河背村走访村民时的对话。
阳朔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漓江流域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派出督察组到漓江流域辖区乡镇查看禁止露天焚烧问题工作情况,切实维护漓江流域“天蓝水清”的生态本色。今年1月以来,全县共处罚露天焚烧47起,劝阻教育6起。
昨日,驻桂林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苏乐、阳朔县公安局局长赵全平到兴坪镇码头的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水上警务室进行监督检查时表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贯彻全力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高标准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力度,为守护漓江‘宝贝’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阳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