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驶、公车私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6日,临桂区纪委监委与临桂交警联合开展了酒驾、醉驾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当晚,区纪委监委与交警部门联合派出2个工作组,在环湖路、万福路的重要交通路段采取设卡检查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行动中,纪检监察干部与交警密切配合,在交警对酒驾、醉驾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后,纪检监察干部立即对涉酒人员是否为党员干部、车辆是否为公车等信息与数据库开展比对核实,并对交警执法规范、执法方式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增强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整治行动有力地震慑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了“严管重治”的目的,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廉洁守法指数。
“从严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必须破除其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持续向社会释放依法严管的强烈信号,进而通过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水平。”临桂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锋表示。
今年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与交警部门共开展联合专项行动2次,开展涉酒警示教育大会30余场次,覆盖党员干部4000余人;公开通报3期12人,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联合公安部门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注重挖掘酒驾醉驾背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腐败行为,形成“整治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约束一批干部”的良好效应,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