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象山区召开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浩同志宣读了《关于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并通报了巡察任务分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文万年同志作动员部署讲话并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区委巡察工作要重点围绕服务象山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施工业振兴、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创、宜乐城区,在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中贡献象山力量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巡察监督。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围绕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紧盯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不越“红线”,不碰“底线”,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合规合法。要严明巡察纪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严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记嘱托、担当实干,凝心聚力推动象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该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组全体人员,区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人,区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据悉,本轮巡察,象山区委共安排2个巡察组,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分别对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市场监督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