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口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周某因酒后驾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家村党总支部党员秦某因酒后驾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桂区四塘镇纪委在工作会议公开通报爆光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为。
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将査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临桂区宛田瑶族乡纪委始终对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势态,先后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酒驾警示教育会,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署责任状。今年以来,临桂区宛田瑶族乡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4次。
临桂区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改”为目的,坚持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督促案发单位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做好酒驾醉驾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积极引导家属发挥家庭监督的重要作用,临桂区中庸镇纪委特邀家属作为廉洁监督员,督促干部酒后不能驾驶车辆,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活动圈等,共同打造幸福温馨的“廉洁港湾”。截至目前,共对30余名干部进行廉政家访,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违规饮酒责任书30余份。
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切实做好纪法衔接。截至10月底,临桂区针对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43起,党纪政务处分30人。
今年以来,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将严查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风腐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通过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