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头镇某村委干部宾某某长期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交由其亲属开支,目前款项已全部追回。”日前,全州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有一笔村集体资金长期未存入村集体财务账户,全州县纪委监委对此进行严肃查处,查明是该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宾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将村集体经济资金转给自己的亲属使用。最终,宾某某被撤销党内职务。对此,全州县纪委监委对该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对所有集体经济项目经营情况和收支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纠问题3个,推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项。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全州县纪委监委关紧盯“三资”领域存在的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以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等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坚持“督、惩、治”三管齐下,推动看好村级“家底子”,管好集体“钱袋子”。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全州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宾某某案件的基础上,对涉及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全面梳理,逐项过筛,循线深挖一批新的问题线索。同时,推进“室组地”“室组巡”贯通协同,深挖细查村干部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用村集体资金发放补助、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腐败和作风问题20件,发现并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4个。
在此基础上,全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县重点乡镇和资金资源富集的行政村进行监督检查,精准查找村级集体“三资”登记不规范,台账管理不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存在大量负债等4类18个问题,以清单形式当场反馈、督促整改,并以工作提示函告知相关单位系统施治,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要坚持专项整治和行业治理同步抓,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从严规范‘三资’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7份,推动解决职能部门问题23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财务公开、财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12项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