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了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起事件犹如一记警钟,再次为全体党员干部敲响了作风建设的警铃,彰显出党中央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此次被通报的案件性质极其恶劣。3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然而就在次日中午,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便组织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等9人参与聚餐,其中5人共饮用4瓶白酒,还导致1人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事后,相关人员不仅隐瞒死亡人员饮酒情况,甚至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部分资金还系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这一系列行为,发生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是典型的目无法纪、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这起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背后反映出诸多深层次问题。一方面,部分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认识不清醒,把八项规定当成“耳旁风”,毫无敬畏戒惧之心,心存侥幸,认为违规吃喝是“小事小节”,不足以引起重视,却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作风问题往往是腐败的开端。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相关地区和部门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未能有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使得违规行为有机可乘。此外,“人情文化”“圈子文化”等不良风气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扭曲的价值观让个别干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维系关系的工具,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
党中央对这起事件的处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河南省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的处理处分。从给予李献林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到对叶金广、林志友等其他干部的撤职、警告等处分,再到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问责,体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这也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纪律红线绝不可触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惩处。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抵制违规吃喝行为,坚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摒弃特权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一方风气的好转。同时,要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管理,防止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违规活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这起违规吃喝事件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