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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审理谈话小环节 发挥“治病救人”大作用

作者:张艳 刘秋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恭城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晓之以“理”,耐心讲解党的政策;示之以“威”,以铁的证据让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错误;更动之以“情”,对其予以激励和正向引导,鼓励他们重新审视自身,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把“错为干部”变“有为干部”。

  “以前我觉得你们纪检监察干部有些无情,我以为我得到的只是冰冷的处分,但没想到这次审理谈话你们不仅没有铁着脸批评我,反而开导我,鼓励我放下心理包袱。”恭城县某单位被审查调查人张某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笑着说。

  审理是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而审理谈话是这道关口的“锁心”。今年以来,恭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坚持凡审必谈,做实做细审理谈话,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教育作用,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该委案件审理室通过详细的“看病”“问诊”,帮助被审查人深刻认识自己违反了何种纪律,清楚自己“得了什么病”,明白自己“该吃什么药”,将“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

  “审理谈话绝不是‘走程序’,而是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倾听被审查调查人内心的真实想法。”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

  每一次谈话都是从递上一杯热茶开始,在核实基本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听取被审查调查对象的陈述和辩解,拉近与被谈话人之间的距离,消除抵触情绪,抓住思想“病灶”,做好释纪说理,抓住审理谈话这个“牛鼻子”,让审理谈话充满“温度”。

  “你们对我进行审理谈话,其实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提醒,作为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被处分就心怀怨恨,自暴自弃,工作还是得好好干。”

  恭城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晓之以“理”,耐心讲解党的政策;示之以“威”,以铁的证据让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错误;更动之以“情”,对其予以激励和正向引导,鼓励他们重新审视自身,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把“错为干部”变“有为干部”。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审理谈话75人,审结案件75件,没有一起因案件质量和处分意见而发生的申诉案件。

  “审理谈话看似小环节,却能发挥‘治病救人’的大作用,要坚持‘攻心为上’,把谈话交流转化为批评教育的纪律力量和情理力量,引导谈话对象知错悔错改错,才能真正达到挽救干部的目的。”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恭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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