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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两清两跟”强化监督 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作者:曹丽萍 路国鹏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当前,桂林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到99%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保持100%。

  当前,桂林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到99%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保持100%。在全国202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中,桂林市居全国前三名。一个个不断刷新的数字,见证着漓江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桂林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行清单明责、跟踪履责、清查确责、跟进问责的“两清两跟”监督办法,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综合治理。

  清单明责,精准监督。将推进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桂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桂林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漓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制定监督检查清单,广泛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等相关单位意见后下发实施,把责任传导到相关单位。例如,将伏龙洲生态修复工程纳入监督重点,细化形成三年专项监督19项工作措施及2021年10项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和推进伏龙洲生态修复工程的相关任务落实。2021年,伏龙洲生态修复工程入选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个典型案例之一。经过几年的生态修复,静卧在清澈漓江中的伏龙洲如今郁郁葱葱、鸟语花香。

  跟踪履责,靶向发力。根据桂林漓江流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监督内容的6项具体任务,将发现的问题录入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量身定制“体检单”,帮助靶向突破问题,综合分析“画像”,形成“体检报告”,并组织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今年以来,该市集中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发出整改函4份。

  作为漓江支流的灵剑溪,由于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不足,生活生产污水直排进入漓江,沦为“万人嫌”的黑臭水体,与南湾河、清风沟、道光河一并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针对这个问题,叠彩区纪委监委按照综合治理监督内容的具体任务,将监督发现的问题理出“体检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从根本上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整改,同时向分管区领导抄报督查报告,压实监管职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漓江叠彩段支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叠彩区环境污染防治长效联动管理机制》等管理办法。经过5年时间的动态监督,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如今,灵剑溪也成了市民群众新的亲水平台。

  清查确责,靶向发力。印发《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重点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执法主体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督促监督单位履职尽责。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农村污水横流现象,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高频率、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5个,责令对口业务部门对弄虚作假、未能达到管理维护要求的行为作做出相应处罚。

  跟进问责,倒逼落实。紧盯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上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每年对相关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精准问责,严肃追责。2019年以来,该市共处置涉及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3件,移送问题线索1件,集体约谈2次40多人,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4人,制发整改函6份、监察建议书2份,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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