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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灌阳县财政局
摘要:中国共产党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桂林市委、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桂林市委、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灌阳县委和灌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灌阳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七)调查研究灌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八)做好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九)会同乡(镇)党委做好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
(十)承办中共灌阳县委和桂林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监委设9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1. 协助常委会、监委会协调督促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2. 组织起草委员会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主要领导讲话稿和有关重要文件,编发信息;
3. 负责常委会、监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4. 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组织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项的答复;
5. 负责收发文电、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和后勤保障工作;
6. 负责本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10.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11.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12. 负责委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3.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预防宣教室
1.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研究、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决策部署、先进典型等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3.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 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职务犯罪预防信息传播工作;
5.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职务犯罪预防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6. 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7. 研究分析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堵漏建制;
8. 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9. 参与起草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等综合性材料;
10. 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汇总、整理、上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
11.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12. 负责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13. 负责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调研,提出修改意见;
14. 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法规工作;
15. 承办桂林市纪委宣传部、研究法规室交办的工作;
16.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信访室
1.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 将信访举报信息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 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信访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4. 对转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查;
6.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审核;
7. 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8. 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9.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1.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 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 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 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 综合协调应由本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 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查处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 指导乡镇纪委的党风政风及作风效能监督工作;
8.负责组织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出国(境)前廉政审查工作;
9.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
1. 负责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党风政风监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根据受理范围权限进行备案或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对审理工作完成后,涉及的其他党员、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经批准后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2. 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纪委监委;
3. 负责案件查办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与有关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
4. 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委监委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5. 负责对采取留置措施履行审批程序和管理,根据自治区、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工作的细则和规范,研究制定我县配套的工作细则和规范;
6. 负责对执纪监督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7. 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8.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和出国审查的回复工作;
9. 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10. 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合作机制,防止我县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外逃;
11. 负责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政策措施研究、对外宣传;综合分析全县外逃人员情况,统筹制定全县工作计划;
12. 承办全县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助配合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上级交办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任务;
13.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六—八)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
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职责如下:
⑴ 监督检查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情况。
⑵ 监督检查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⑶ 督促乡镇(县直单位)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监督检查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⑷ 监督检查乡镇(县直单位)县管公职人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情况;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情况;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情况;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⑸ 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乡镇(县直单位)案件查处工作。
⑹ 组织开展对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县管干部、监督对象的谈话函询工作。
⑺ 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监督指导乡镇(县直单位)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
⑻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巡察、县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参加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⑼ 综合协调、指导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协助考察了解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 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一次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乡镇(单位),职责如下:
⑴ 承办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县管干部违反党章、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⑵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⑶ 承办县直单位公职人员、各乡(镇)县管干部和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灌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⑷ 调查处理严重违反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⑸ 做好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送。
3.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九)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1. 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的党纪、政务案件及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2. 审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县纪委监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
3. 承办县监委给予的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
4. 受理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以及乡镇纪委呈送县纪委监委的报批案件。
5. 审核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以及乡镇纪委呈送县纪委监委备案的案件。
6. 承办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以及乡镇纪委呈送县纪委监委和委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或事项。
7. 协助配合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8. 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审理业务工作,贯彻落实案件审理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操作性细则。
9. 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 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以及乡镇纪委呈送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委机关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机关收到的申诉信件。
11. 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申诉复查业务工作,贯彻落实申诉复查工作的操作性细则。
12.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59.99万元,同比增加345.99万元,增长34.12%。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359.99万元,同比增加345.99万元,增长34.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9.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45.99万元,增长34.1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46.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相关管理费用和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8.66万元:主要用于灌阳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90.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职工应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4.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84万元,项目支出171.14万元。其中:

1. 2010101行政运行8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79万元,项目支出6.78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36.58万元,增长26.81%。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调入及新公务员招录,人员增加。

2.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36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8.36万元,增长20.85%。原因是增加了相关项目经费开支。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6.11万元,增长35.77%。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4.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4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3.55万元,增长37.64%。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35.69%。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6.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8.07万元,增长32.28%。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7.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35.15%。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8.84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940.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3%,同比增加246.73万元,增长35.55%。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4.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0%,同比增加246.44万元,增长35.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3%,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1.61%。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及医疗费补助。

2. 公用经费预算248.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87%,同比增加65.11万元,增长35.58%,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8.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87%,同比增加65.11万元,增长35.58%。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10.45万元,同比增加9.55万元,增加47.7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 公务接待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0.45万元,同比增加2.45万元,增加30.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10.45万元,同比增加2.45万元,增加30.63%。上升原因主要是执勤公务用车数量增加相应增加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10.45万元,同比增加9.55万元,增加47.7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 公务接待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0.45万元,同比增加2.45万元,增加30.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10.45万元,同比增加2.45万元,增加30.63%。上升原因主要是执勤公务用车数量增加相应增加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59.99万元,同比增加    345.99万元,增长34.12%。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118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42%,同比增加311.84万元,增长35.56%,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4.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0%,同比增加246.44万元,增长35.82%。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上缴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8.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87%,同比增加65.11万元,增长35.58%。原因是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3%,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1.61%。原因是增加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17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40%,同比增加34.14万元,增加24.92%,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5%,同比增加6.78万元,增长116.90%。原因是新增百名人才工资、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

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32%,同比增加31万元,增加24.41%。原因是增加了相关项目工作专项经费。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3%,同比增加0.56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1359.99万元,其中:

1. 2010101行政运行882.58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36.58万元,增长36.62%。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增加。

2.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36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8.36万元,增长20.85%。原因是增加了相关项目的预算经费。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99.11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6.11万元,增长35.77%。原因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4.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55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3.55万元,增长37.64%。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99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35.69%。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6.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8.07万元,增长32.28%。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7.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35.15%。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1359.99万元,其中:

1. 2010101行政运行8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79万元,项目支出6.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36.58万元,增长26.81%。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调入及新公务员招录,人员增加。

2.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3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8.36万元,增长20.85%。原因是增加了相关项目经费开支。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26.11万元,增长35.77%。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4.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4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3.55万元,增长37.64%。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35.69%。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8.07万元,增长32.28%。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7.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35.15%。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缴纳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48.1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16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车改后本委保留了3辆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按照上级及县财政局的布置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工作。二是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列出了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分别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三是在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组织人员对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通过自查和抽查,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灌阳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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