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管....”近日,洞井瑶族乡进一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多措并举严肃查处因喝酒误事、喝酒旷工、酒后失德、酒后滋事、酒后驾驶等违纪违法行为,培育良好作风。
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月份,洞井瑶族乡召开涉酒类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大会,学习自治区关于五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深入贯彻落实《灌阳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
二、签订承诺书,拒绝涉酒违法违纪行为
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干部逐一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要求严格遵守饮酒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法规法纪,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 加强学习教育,树立纪法意识
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树立纪法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形成良好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工作习惯,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四、关口前移,严防违反八项规定和聚焦“四风”问题
警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抬头现象,通过关键时间节点和节假日的明察暗访,到饭店、酒店、农家乐查看接待用餐情况,接待中是否出现超标准、违规上酒水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查看接待餐费报销情况,是否规范公务接待函、用餐报备等进行及时跟进,要求做到立行立改,将“涉酒前”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落实责任,构建日常监督体系
严格落实责任,纪检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异常行为管理。同时严格考勤管理和请销假管理,认真核实情况,严格审批程序,开展不定期查岗,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开展约谈提醒,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构建起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