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6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蒋邦立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吕军同志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刘红星和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刘红星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杨琼参加反馈会议。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政治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吕军指出,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司法改革、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审判职能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有欠缺等问题。
吕军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蒋邦立强调,县人民法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整改促进标本兼治。
刘红星表示,县人民法院将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端正态度,诚恳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压实责任,扎扎实实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全面整改,推动工作不断落地落实。
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