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灌阳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城市风貌,提高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12月10日,灌阳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灌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赵宏带队开展相关工作。
活动过程中,志愿队伍手拿扫把、垃圾桶、铁铲等工具,重点对负责路段、区域进行垃圾清扫、清除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排查公共基础设施等工作。同时坚持边清扫、边记录、边宣传,向过往群众、商铺户主发放《我为灌阳而骄傲,灌阳因我而精彩——灌阳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倡议书》、调查问卷共80余份,对基础设施、门面墙体陈旧破损及空中线缆“杂乱密”等现象进行拍照记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负责人反馈。
赵宏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带头示范,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准确定位,明确要求,合理确立阶段性工作目标;要建立示范区域,树立参照标准,传播优秀经验做法,推动创城工作高效高质开展;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进行倡议、讲解、劝导,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和文明意识,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通过参加创城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灌阳县创建文明城市出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保障执行作用,确保每一项举措都符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努力当好创城工作的建设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建共享一个舒适整洁、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